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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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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河源市财政局送达《河财公物仓函〔2026〕1号》,要求我局注销陈维兴名下位于东源县城行政大道宝晟花园宝丰居B-118号商铺的不动产权证。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东源县1820133177

陈维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441625115108GB00008F00140030

东源县城行政大道宝晟花园宝丰居B-118号商铺

《河财公物仓函〔2026〕1号》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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