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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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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送达(2025)粤1625执245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林东梅名下位于东源县城规划区站北工业区C12-5、C12-6、C26-2地块雍和园11栋803号房的预告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抵押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1)东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563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源县支行

林东梅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

441625115108GB00543F00110071

东源县城规划区站北工业区C12-5、C12-6、C26-2地块雍和园11栋803号

(2025)粤1625执245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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