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送达(2025)粤1302执恢20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东源县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源县船塘镇井头路升恒华府C13号的不动产权证及该房产的抵押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明号(抵押权) | 抵押权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东源县1820111540 | 东源县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东源县182012297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441625102001GB96369F90039012 | 东源县船塘镇井头路升恒华府C13号 | (2025)粤1302执恢20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 |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