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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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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26)粤16执2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王欣欢、罗成名下位于东源县城规划区新河大道以西地块东城豪庭3栋903号房的不动产权证及该房产的抵押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明号(抵押权)

抵押权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2)东源县不动产权第0004805号

王欣欢、罗成

粤(2022)东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079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东源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441625115108GB00780F00080071

东源县城规划区新河大道以西地块东城豪庭3栋903号房

(2026)粤16执2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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