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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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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源县人民法院送达(2026)粤1625执7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黄少平名下位于东源县城工业开发区站北小区新河中央南区2栋901号的不动产权证及该房产的抵押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明号(抵押权)

抵押权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2)东源县不动产权第0027715号

黄少平

粤(2023)东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731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东源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441625115108GB00501F00030093

东源县城工业开发区站北小区新河中央南区2栋901号

(2026)粤1625执7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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