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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时间: 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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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517500)

  联系电话:0762-8832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上蓝村

环评机构

河源市天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项目位于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利用现有4500t/d熟料生产线和年产180万吨水泥粉磨站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684187t/a,所处置的固废类别主要来源河源市辖范围内。项目总投资90万元,不新建厂房,不新增占地及生产设备,不新增劳动定员,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1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实验室检测废水、污泥暂存棚少量渗滤液、喷淋塔废水等入窑焚烧处理,无废水外排。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窑尾烟气依托现有“低氮燃烧+SNCR脱硝装置+急冷+布袋除尘+复合脱硫系统”设施处理和现有的110米排气筒排放。污泥暂存堆棚采取密闭、微负压,减少无组织排放,收集的臭气采用“生物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17米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SO2、NOx、氨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广东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818-2010)较严者。氯化氢,氟化氢,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总有机碳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氨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北厂界执行4类标准。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协同处置的一般固体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分类贮存,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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