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源县水库移民工作局名下3宗综合用地明确土地用途的结果公示
根据《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明确市区综合用地性质管理办法的通知》,经2026年第九次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会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对以下3宗综合用地进行明确用途,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东源县水库移民工作局名下位于国营新丰江林场新港码头面积为241.92方米的综合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国用(2000)字第25011号),用途拟明确为机关团体用地。
2.东源县水库移民工作局名下位于国营新丰江林场新港码头面积为175.6方米的综合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国用(2000)字第25008号),用途拟明确为机关团体用地。
3.东源县水库移民工作局名下位于东源县新港圩镇港中路面积为684.7方米的综合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国用(2008)第25140号),用途拟明确为机关团体用地。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自公示日起),公示情况将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或有意向,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或无意向。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明确市区综合用地性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核发明确土地用途的批复文件。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0日
(单位地址:东源县新河大道,电话:0762-883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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