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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东源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曾田镇、黄田镇集中建房点)成果的公告
来源: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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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要求,为保障曾田镇、黄田镇集中建房点项目用地,我局组织编制了《河源市东源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曾田镇、黄田镇集中建房点)(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1.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原因

  曾田镇、黄田镇集中建房点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属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属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5种情形,即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的安置地项目。项目符合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要求,在确保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和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可通过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的途径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

  2.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范围

  本次使用河源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10.5984公顷,使用类型为农村村民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面积分别为4.1494公顷和6.4490公顷。共有45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ZZ001-ZZ045,其中ZZ001-ZZ016位于曾田镇蒲田村,ZZ017-ZZ045位于黄田镇清溪村。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因此,不会对东源县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周转规模使用后,东源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3)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本方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使用村庄建设用地规模10.5984公顷,不涉及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东源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在三年内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措施归还除农村村民住宅和殡葬设施外的其他建设使用的周转规模,并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确保东源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和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

  4.使用地块使用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三、公告方式

  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曾田镇、黄田镇人民政府及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东源县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ZZ001-ZZ045).pdf

       2、东源县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ZZ001-ZZ045).pdf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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