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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 县府办  时间: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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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G-2023-007




东府办〔2023〕17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委八届第85次常委会会议、九届30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东源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东源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推进我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东源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文件精神,按照“提品质、创品牌、扩规模、增效益”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精神,以“提品质、创品牌、扩规模、增效益”为发展思路,以绿色生态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全产业链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生产方式转变提升为手段,以供给体系质量效益提升为追求,加快推动茶园面积扩大、加工能力提升、品质质量优化、特色品牌打造、技能人才培育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东源茶叶全产业链,切实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茶资源全价利用、茶产业全链开发、茶品牌全县共建、茶效益全民共享。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如下目标:一是产业规模提质增效,力争全县改造提升茶园面积1万亩以上,茶叶种植面积新增2.5万亩,种植总规模达到8万亩以上,茶叶总产量达到4000吨以上,总产值达12亿元、年增速达25%以上。二是产业主体提质增效,建成省级区域品牌生态茶园示范县1个、省级区域品牌生态茶园示范镇3个、省级企业生态茶园10个以上;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以上、市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以上。三是产品品质提质增效,新增SC认证企业5家以上;力争获批地理标志产品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新增绿色、有机认证10个以上,新增生态低碳茶园认证2个以上;新增制定地方/团体标准4项、企业标准10项以上。四是产业品牌提质增效,打造1个全县域的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提升10个以上有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率达70%以上,新增粤字号品牌4家以上,新增圳品认证产品2个以上,扩大东源茶叶影响力。五是产业融合提质增效,培育3—5家,集生产加工、营销物流、休闲旅游等多种业态于一体的茶旅综合体。

  二、资金支持对象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行业协会、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

  三、资金支持方向

  资金支持方向分为项目类、奖补类两部分。

  (一)项目类

  所有扶持项目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具体以申报指南为准。

  1.茶叶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新建面积不低于50亩,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新种植标准化茶园建设项目。新种植图斑面积连片20亩以上(含20亩),按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支持。

  3.低产茶园改造提升项目。对老旧、荒废失管的低产茶园进行改造提升,图斑面积连片20亩以上(含20亩),按800元/亩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茶园最高不超过60万元。

  4.镇级茶叶集中加工展示营销示范基地创建项目。通过示范基地创建,实现统一标准、统一加工、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不断提高农户种植管理水平与收益,提升农户种植积极性,辐射带动周边区域茶产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茶叶产品品质。每个镇级茶叶集中加工示范基地创建项目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东源仙湖茶”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战略规划项目。包括战略架构、战略目标、战略路径、组织模式及管理体系等,设计特色化的形象体系,从顶层规划品牌发展路径。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支持茶叶生产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对新购置的连续化、自动化、清洁化茶叶加工生产线及自动化包装设备。每年扶持2个经营主体开展项目建设,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50万元。

  7.东源茶产业博览会。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会同东源县茶叶产业协会策划每年组织一次东源茶产业博览会,每次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8.东源茶叶品牌宣传推广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会同县相关部门、东源县茶叶产业协会、茶叶经营主体参加展示展销、交流学习、媒体广告投放、著书立说等活动,每年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9、科技支撑项目。加强院地合作,协助指导《东源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2023年东源县茶产业提质增效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制定;组建服务东源的产业专家团队开展种植、加工、品牌创建等技术服务;合作共建东源县茶产业研究院;协助开展人才技能认定、标准制定、品牌认证等。每年支持不超过60万元。

  10、龙头企业培育项目。支持引进或招商规模企业落户东源,参与茶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设备改造、品质提升、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项目,每年支持不少于2家龙头企业,每家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1、茶旅融合项目。重点支持拓展农业外延功能,提升现有农旅项目建设水平,新建一批茶旅融合项目,推进茶特色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每年支持不少于2家经营主体,每家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2、营销、交易、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支持建设县级茶文化展示中心,集营销、交易平台一体化,引进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参与运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资金支持不超过300万元。

  (二)奖补类

  1.支持联农带农。鼓励龙头企业向本县域内种植茶叶的农户保价收购鲜叶,每年收购不低于5000斤,每斤奖补3元。

  2.支持茶产业标准制定。完成地方标准制定,奖补30万元;完成团体标准制定,奖补5万元;完成企业标准制定,奖补1万元。支持行业协会在我县规范管理原有的地方标准,一次性奖补5万元。

  3.支持农产品“二品一标”认证。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奖补30万元,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补10万元;对首次获有机农产品、生态低碳或6星以上的生态茶园认证的,奖补5万元;每增加一个有机产品认证品种奖补2万元;对首次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奖补3万元;每增加一个绿色食品认证品种奖补2万元;获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奖补10万元;获得小作坊加工许可证奖补2万元;获得圳品产品认证奖补1万元;对新获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主体一次性奖补0.5万元。

  4.支持参加各级展示展销和评比活动。鼓励茶叶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内外、市展示展销、博览会及评比等活动,对参加的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其中国家级奖补2万元;省级(省外)奖补1万元、(省内)奖补5000元;市级奖补2000元。

  5.对获奖的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国家级:特等奖(金奖)奖补10万元;一等奖(银奖)奖补5万元;二等奖奖补3万元;三等奖奖补2万元。省级:特等奖(金奖)奖补3万元;一等奖(银奖)奖补2万元;二等奖奖补1万元;三等奖奖补5000元。市级:特等奖(金奖)奖补1万元;一等奖(银奖)奖补5000元;二等奖奖补3000元;三等奖奖补2000元。

  6.其他获奖事项奖补机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奖补50万,省级奖补30万;获得科技奖:省级奖补20万元、市级奖补10万元;推广奖补5万元;获得发明专利奖补10万元、实用新型专利奖补1万元、外观专利分别给予奖补5000元(每个企业上限奖补3个)。获得广东十大好春茶奖补3万元;获得区域品牌生态茶园示范镇奖补3万元;获得广东省生态茶园:初级奖补1万元、高级奖补2万元;获得星级茶企奖补3000元;获得诚信茶农奖补1000元。

  7.支持各类茶事及外出交流学习活动。鼓励各乡镇、企业积极举办采茶节、茶文化节、产业研讨会、名优茶评比会、茶交会、茶乡游等活动,活动人数不低于200人次以上的,奖补10万元。支持外出交流学习活动,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8.支持乡镇、企业在电视媒体投放广告。国家级电视台奖补10万元;省级电视台奖补5万元;市级电视台奖补3万元;县级电视台奖补1万元。

  9.支持线下实体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在城市中心地段开设统一装修、统一风格的“东源仙湖茶馆”专营店,开业经营满一周年,经审核合格后,给予奖补。其中:一线城市奖补50万元;二线城市奖补30万元;三线城市奖补20万元;四线城市奖补10万元。

  10.支持线上平台建设。支持经营主体通过电商平台、新媒体、短视频及各大直播平台在线上推广销售东源茶产品。开设网上旗舰店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每年直播茶叶产业有关事项不低于300小时且粉丝量达10万以上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每年总奖补资金不超50万元。

  11.支持展示平台建设。支持行业协会、企业建设100平方米以上茶文化博物馆等展示平台建设,给予实际投资额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补。

  12.支持茶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有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专业培训班,经农业农村局审批同意后,以获得有关认定机构颁发的合格资格证书作为认定依据,按200元/人次奖补给培训机构;支持对获得资格证书的个人进行奖补,按照茶艺师资格证书,五级奖补1000元、四级奖补2000元、三级奖补5000元、二级奖补2万元、一级奖补5万元;制茶师资格证书,初级(能力1-3级)奖补5000元、中级(能力4-6级)奖补2万元、高级(能力7-9级)奖补5万元;评茶员资格证书,五级奖补1000元、四级奖补2000元、三级奖补5000元、二级奖补2万元、一级奖补5万元;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县级奖补5000元、市级奖补1万元、省级奖补3万元、国家级奖补5万元;获得广东乡村工匠(从事茶叶行业)奖补5000元。

  13.支持组建专家团队。乡镇聘请省级以上科研院所茶叶相关专业人才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奖补5万元。

  14.贷款贴息。为有效缓解经营主体贷款融资难。重点支持经营主体扩宽金融支持渠道,按照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同一主体当年最高补助30万元,每年安排不超过100万元。

  四、资金申请方式

  (一)项目类

  项目申报主体须根据申报指南提交相关资料,由县茶产业专班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县茶产业专班进行审定及公示。

  (二)奖补类

  项目申请主体填写《东源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类)申请表》,提交县茶产业专班进行审定及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专项资金的对象,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对象要严肃查处,取消资格,追回违规资金,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县茶产业提质增效年工作专班和各乡镇要联合加强监管,对申报的项目及奖补资金要严格把关,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安全。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效益。

  (三)各项目及奖补申请要严格按“申报、审定、实施、验收、拨付”的流程进行,所有项目及奖补必须事先申报审批,没有申报的一律不纳入政策奖补范围。项目完成后由县茶产业提质增效年工作专班和各乡镇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核定,并公告公示。项目申报指南由县茶产业专班负责制定。

  (四)本方案所有奖补条款和其他政策有相同内容时就高奖补,且不重复奖补。本方案为试行方案,届时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由县茶产业提质增效年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已出台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dyzw/zcjd/content/post_556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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