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G-2023-010
东府办〔2023〕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东源县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已经八届91次县委常委会和九届31次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东源县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有关精神,鼓励企业技改创新、增效扩产,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东源县工业企业进行贷款贴息。具体方案如下:
一、支持范围
在东源县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已投产企业因技术升级改造、技术创新、扩大生产规模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包含土地购置、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相关费用,下同)而发生的银行贷款。
(二)支持新招商引资落户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而发生的银行贷款。
三、支持方式及贴息标准
对因本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而当年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超5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当年因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的45%进行事后奖补。每家企业当年贴息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审核
(一)申报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乡镇(开发区)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的主体资格、贷款明细、贷款真实性、贷款用途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二)申报审核。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依照本方案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奖补项目。
(三)项目公示。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拟奖补项目依规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根据公示结果,将拟奖补项目报县政府批准后,依规兑现奖励资金。
五、其他
(一)未按照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和复利等,不列入本实施方案奖补的范围。
(二)本方案执行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享受国家、省及市贴息政策,但累计获得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其实际支付的利息总额。
(三)本方案由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四)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dyzw/zcjd/content/post_560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