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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东源县人工增雨工作计划的批复
来源: 县府办  时间: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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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气象局:

  《东源县气象局关于呈报2024年东源县人工增雨工作计划的请示》(东气〔202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拟定的《2024年东源县人工增雨工作计划》,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计划要求做好人工增雨作业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24年东源县人工增雨工作计划




东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东源县人工增雨工作计划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工增雨工作基础性、公益性、科技型定位,积极发挥人工增雨在生态文明建设、自然灾害防治、粮食安全、水资源补给和重大活动保障中的作用,科学安排2024年我县人工增雨作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我县旱情发展动态和天气气候特征,积极组织开展全县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缓解旱情;配合推进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立体指挥系统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做到全年无责任性事故发生。

  二、需求分析

  我县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我县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压力日趋严重。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将日益加剧,逐渐成为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问题。二是季节性干旱明显。我县自然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易涝易旱,75%的降雨集中在汛期(4-9月),当年10月至次年3月则进入枯水期。由于降水的不均匀性,我县常常出现春旱或秋冬春连旱情形。三是森林火险等级在旱季居高不下,防火压力增大。四是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的需要,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通过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干预措施,可以对重污染天气污染物起到冲刷、稀释的作用。

  三、作业时间、方式和规模

  人工增雨作业计划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业方式采用地面火箭作业和飞机作业。其中,飞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由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地面火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由河源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作业装备、人员的组织、管理、调配、安全监督以及作业具体实施,我县设一个现场作业组。

  四、作业点布置

  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地点分别设在东源县新港镇碉楼村、东源县新回龙镇南山下村,并经广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批准同意。

  五、组织保障

  为保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有效、科学、规范,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明纪律、明确职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由河源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东源县气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经费保障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属于服务地方的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支付。根据我县防灾减灾工作需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如需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由县气象局另行请示县政府拨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专项经费。

  七、预期效益

  通过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农业生产损失,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粮食安全提供气象保障;有效增加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最大限度缓解水资源短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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