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粤财农〔2016〕2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粤财农〔2021〕75号)等文件精神,为抓实抓细我县202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核定、录入、报送工作,规范补贴实施流程,保障补贴政策精准落地,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补贴基础数据
(一)严格据实核定补贴面积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202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暂不与耕地上可种浅根系作物清单相衔接。
1.纳入补贴范围:拥有耕地承包权的耕地。
2.面积计算公式:符合补贴条件本年度耕地补贴面积=确权证登记承包面积-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
(二)动态核准补贴户数
针对农村家庭分户、整户消亡等户数变动情形,乡镇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村(含村民小组)做好登记、公示、核定、入册工作,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明确补贴对象及不予补贴情形
1.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享受补贴农户应当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村委会、村民小组、经济合作联社集体经济组织不属于补贴对象,不予登记。
2.不予补贴耕地情形:
(1)违规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破坏耕作层的;
(2)非农征(占)用耕地、转为水产畜牧养殖、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补”的地块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
(3)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
(4)承包耕地上种植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柑橘类、桑树、多年生中药材、花卉等多年生、木本作物的,对应面积据实核减,不予补贴。
二、申报审核工作流程
严格落实政策宣传到户(详见附件6)、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签字确认到户“六到户”工作要求,实行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工作机制。
(一)村级登记申报
各村依托“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下载统一表格模板,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表格模板中的具体内容。村委会可依据上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实的农户补贴信息数据,结合实际,做好202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与申报工作,不得简单套用上一年度补贴面积直接填报。对补贴面积对比上一年度发生变动的,村级填写《面积调整公示》(附件5),涉及调整的农户签名确认,要专项开展调整公示。经系统与人工校验审核通过后,填写《村级分户登记清册》(附件4)与《村级汇总表》(附件3)。
(二)公开公示
补贴分户信息(户主姓名、补贴面积、社保卡/一卡通账户等)须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公示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面积发生变动的,同步开展面积调整专项公示。公示现场照片留存归档,公示无异议后上传业务系统。
(三)乡镇审核与抽查核查
各乡镇对村级上报材料全面审核,重点核查面积异动较大村组。采取随机现场抽查方式,抽查不合格的村必须全面核查、立行立改,限期重新登记上报。无误后填写《镇级分户登记清册》(附件2)与《镇级汇总表》(附件1)。
(四)系统录入与社保卡发放
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补贴,优先使用社保卡作为补贴发放账户;确有特殊情况暂无法使用社保卡的,可临时使用其他银行卡,后续逐步切换至社保卡。做好账户核验,降低资金退回风险。各乡镇须于2026年9月28日前完成2027年度补贴面积申报数据粤财扶助平台线上录入、审核工作。
(五)材料报送时限
各乡镇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202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定全套材料(电子文档、纸质盖章材料、公示照片等)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要求
一是压实镇村两级责任,严守面积核定、信息录入、公开公示三道关口,综合运用数据比对,确保补贴面积真实准确,杜绝错报、漏报、虚报冒领;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培训,张贴补贴明白纸,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档案资料收集归档。
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典茂
联系电话:0762-8833381
附件:1.东源县_镇202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xlsx
2.东源县_镇202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xlsx
3._镇_村202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xlsx
4._镇_村202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xlsx
5.东源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调整公示.docx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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