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 | 8000-08-2016-00000075 | 产生日期: | 2016-08-09 12:29:21 |
发布单位: | 东源县纪委监察局 | 内容分类: | “三公”经费公开 |
发 布文 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关 键 词: | 2014年东源县纪委监察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东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县监察局是实行合署办公的部门,本机关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监察综合室、信访室(举报中心)、党廉室、审理室、执法监察室、调研宣教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2014年列入东源县纪委监察局部门决算的主要是本机关。
主要职责:(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定和工作部署;负责查处县管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和案件;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2)负责查处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县管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和案件,受理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控告和申诉,决定或取消对受查处对象的处分,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3)制定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和开展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4)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维护党纪政纪的条规,参与制定党内法规。(5)对各部门、各乡镇制订的条规实施监督监察,对有违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乡镇以下纪检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或规定。(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审核乡镇纪委监察室班子人选,审核县直纪检监察组织领导人选,组织和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7)承担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纠风办的有关工作业务,抓好有关工作的检查落实。(8)承办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纪委监察局以及县委、县政府授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机关人员编制28名,退休人员16名是财政供给人员情况。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度我委局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定和工作部署,为我县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45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73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45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57.73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57.73万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0.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因公出国(境)未作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85万元,公务车保有量3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5.85万元,平均每辆5.2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85万,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车辆购买时间较久,已陈旧老化,保养及维修各方面的费用相对较高一些。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纪检部门开展纪检监察检查调研工作。接待64批次,772人数;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8.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控制标准,节约从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