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 8000-06-2015-0000008 产生日期: 2015-06-24 09:23:54 发布单位: 东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社 内容分类: 部门预算公开 发 布文 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关 键 词: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府办[2014]5号),设置东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版权的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制度。
2、拟定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及相关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广播电视事业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调查、监测文化市场动态及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态势,研究提出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政策。
3、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艺术教育和艺术创作,扶持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的发展;参与调节地方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4、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事业,负责文物管理和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5、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公共图书馆事业,组织协调图书馆事业自动化、网络化和现代化建设;归口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和县级公共文化设施。
6、管理文化、出版物、广播影视及文物、美术品市场:指导和协调文化、出版物、广播影视及文物美术品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化经营市场。
7、指导广播电视业务,并对广播电视事业实行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广播电视类节目,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进行监测管理。管理广播电视科技工作,指导广播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8、管理新闻出版行业,负责新建出版单位、设立著作权管理单位、出版物发行单位、书刊二级批发零售市场、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复制单位、印刷企业、编印非营利性出版物的工作。
9、执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拟订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评审工作和市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申报工作。
10、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美术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和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联络工作。
11、承担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和指导下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业务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人员情况
县文广新局机关定编9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8人;执法队定编5名,在职人员5人;文化馆定编2名,在职2人;博物馆定编3名,在职3人;图书馆定编2名,在职1人。乡镇文化站定编21名(每镇1名),在职18人,在职人员共37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5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236.29万元。
(二)2015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23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5.2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1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按科目划分
2015年支出预算236.29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2.22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7.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万元。
2、按用途划分
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75.29万元,占74.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4.07万元,公用经费40.80万元;项目支出61万元,占25.8%。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办公运行、农村电影放映、广场文艺演出、文物保护、博物馆藏品安防、非遗挖掘及文学创作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为零。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主要包括:1.更新购置为零;2.公务车保有量4辆,全年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平均每辆3.37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规范管理,减少用车项目和次数,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因公接待费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来人调研文化建设工作;文化市场督查、巡查;文物普查、保护工作;送戏下乡演出活动。因公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4万元,减少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控制标准,节约从简,一是减少批次、人数;二是减少接待费用开支标准。
东源县文广新局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