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安排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东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东财行〔2023〕35号)文件,下达我部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07万元。为充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工作实际,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项目库中筛选出产业项目进行安排,现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10天(2024年7月19日至7月28日)。对项目安排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到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组)。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中共东源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办公室:0762-8831327
3.通讯地址:东源县人民政府大楼1号楼204室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中共东源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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