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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 东源县司法局  时间: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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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平、张秋菊、张志闻:

  本机关依法受理申请人张志明不服被申请人东源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粤(2021)东源县不动产权第0026636号《不动产权证》的行政复议案件,现已审理终结。你们作为案件第三人,本机关向你们邮寄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因收件人名址不详且电话无法接通,邮件被退回本机关。本机关多次电话与你们联系均联系不上,因无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东源府行复〔2022〕4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内容:撤销被申请人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的粤(2021)东源县不动产权第0026636号《不动产权证》。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东源县司法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东源大道东源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62-8336992)领取该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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