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广盛源珠宝(河源)有限公司首饰品加工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517500)
联系电话:0762-8832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盛源珠宝(河源)有限公司首饰品加工技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盛源珠宝(河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圩镇车站旁边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绪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圩镇车站旁边(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度52分43.536秒,北纬24度2分42.864秒)。主要从事五金首饰品配件来料加工、销售生产。项目占地面积 3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1087.50 方米。该公司在原厂址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并增加产能,技改扩建完成后项目年产80万件首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东源县骆湖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抛光废水、去石膏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处理能力2t/d的三级沉淀池+填料过滤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熔铸、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种蜡树、熔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熔铸、熔蜡工序产生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种蜡树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2楼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1楼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种蜡树、熔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限值。熔铸工序产生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打磨工序产生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排放和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的有关规定。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相关事故风险预防和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