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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时间: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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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东源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EPC总承包-亚临界水解资源循环农业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517500)

联系电话:0762-8832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东源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EPC总承包-亚临界水解资源循环农业项目)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东源县绿富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东源县蓝莓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锦荣路以北A-01地块

环评机构

河源市天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蓝莓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锦荣路以北A-01地块(中心点坐标为北纬24°6′43.873″,东经114°47′36.582″)。总投资4468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3455.8平方米,建筑面积17779.62平方米。主要从事复合肥和有机肥料生产,年产3万吨有机肥料和2.6万吨复合肥。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工作制,设有员工宿舍,不设置饭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和生物活性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灯塔盆地农高区核心区(首期)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较严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物活性喷淋塔的过程喷淋水为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喷淋水回用于搅拌发酵工序,不外排。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运输车辆车厢封闭、防渗,控制原料收集含水率,减少对沿线周围居民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鸡粪储存车间及搅拌发酵车间采用料池密闭、罐体封闭形式,对整个储存区、搅拌发酵区废气进行整室负压收集,原料投加和产品罐装过程均采用机械泵传输。废气经负压收集,经1套“生物活性洗涤塔”(收集效率95%、处置效率90%)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复合肥上料口投料粉尘在B栋复合肥生产厂房内经过封闭车间阻隔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破碎工序经破碎机自带的滤芯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呼吸口,呈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项目无组织生产废气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54-93)中的)表1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其中项目南侧为县道X166,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四)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中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的设置要求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在厂区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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