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河源东源110千伏大禾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517500)
联系电话:0762-8832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东源110千伏大禾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东源县康禾镇赤米坑村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河源东源110千伏大禾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位于河源市东源县康禾镇赤米坑村现有110千伏大禾站站址内,总投资1090.66万元。本期扩建1台40MVA主变(#2 主变),新建10千伏出线9回,新增10千伏侧电容器组2x5Mvar,同时建设#2主变配套间隔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施工期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期,控制施工期扬尘产生,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固体废物,做好施工场地的复绿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二)对主变压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三)采取有效的防电磁辐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电磁辐射对公众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 (五)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相应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健全事故漏油收集处理系统,变压器油事故泄漏时应及时引入事故油池进行处理。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