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DFG-2022-009
东府〔2022〕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东源县行政规范性管理规定》规定,本府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县政府决定:
对《关于清理东源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闲置土地的通告》等7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县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7件)
东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6日
附件:
县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dyzw/zcjd/content/post_506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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