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送达(2026)粤1602执23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东源县明泰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源县城规划区生活服务区内泰和江畔二区G栋G2单元110号商铺的不动产权证及该房产的抵押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明号(抵押权) | 抵押权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19)东源县不动产权第0002706号 | 东源县明泰贸易有限公司 | 粤(2022)东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2663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441602002102GB00051F00010070 | 东源县城规划区生活服务区内泰和江畔二区G栋G2单元110号商铺 | (2026)粤1602执23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