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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源县2026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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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河源市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农农函〔2026〕121号)文件精神,上级安排我县耕地轮作休耕项目资金628650元,用于实施4191亩耕地轮作试点任务,其中稻稻紫云英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一。为做好我县耕地轮作试点项目实施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乡镇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新型经营主体”)申报我县2026年耕地轮作试点任务,并于9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二、申报条件

  一是同一地块,早晚造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或稻油轮作,冬种油菜或紫云英等作物,每造种植面积不少于50亩;二是承诺接受省市县专家指导,冬种紫云英的依照《广东紫云英等绿肥种植技术实施指引》落实各项技术措施;三是接受县、镇农业农村及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配合各级验收、审计工作等。

  三、申报程序

  由乡镇组织,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报,于9月10日前提交《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附件1)至所在乡镇农业农村部门,附土地流转合同(代耕代种协议)等用地证明、种植区域图、早晚造种植作物影像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账户证明。乡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填报《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名册》(附件2),将申报名册与新型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由县农业农村局筛选拟定实施主体名单,并在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乡镇及村政务公开栏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由乡镇政府与实施主体签订轮作休耕协议。

  四、补助标准

  完成配套轮作模式任务的,每亩补助150元。

  五、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轮作休耕生产环节,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单位工作经费、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及其他和耕地建设与利用无关的支出,采取现金直补、先种后补方式,鼓励将轮作休耕补助与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方法,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同一地块、同一季作物轮作休耕不得与油菜生产同时享受补助。

  六、资金兑付

  为保障项目资金支出进度,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采取“建设任务逐级下达,资金提级支付”的方式实施。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完成项目试点任务并通过县级验收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向市农业农村部门申请验收和资金拨付,待市农业农村部门验收通过后,由市农业农村部门协调市财政部门按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资金拨付,资金直接拨付至实施主体。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源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联系电话:0762-8833381


  附件:1.东源县_镇(乡)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docx

                  2.东源县_镇(乡)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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