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柳城镇洪亮村2020-3#采区河道采砂(堆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初步验收意见的公告
河源市新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临时使用0.6542公顷土地作为堆场。
现河源市新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对其中必须复垦的临时用地土地完成复垦,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经我局现场踏勘,认为复垦区基本达到复垦方案要求,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对验收成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从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24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联系地址: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股608室,联系电话:0762-8833626)
附件:
河源市柳城镇洪亮村2020-3采区河道采砂(堆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初步验收意见(1).docx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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