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东源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河源市教育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6年1月12日经东源县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现将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1.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河源市教育基地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属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属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2种情形,即教育设施,在确保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和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可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东源县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满足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方案的落实地块位于东源县仙塘镇东方红村,涉及6个落实地块(WTR01~WTR06),按照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广东省有关规定,东源县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45.5562公顷,已全部落实,本方案拟置换原已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用地椭球面积0.4596公顷(平面面积0.4597公顷)。被调出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位于船塘镇嶂下村,涉及1个调出地块(WTC01),不涉及已批、在批用地,在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为非建设用地。本方案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3日
(1)耕地保有量
本方案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因此,不会对东源县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方案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东源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3)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本方案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4.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5.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6年1月12日
三、公告方式
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仙塘镇人民政府及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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