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广州金霸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东源分公司新增210万平方米铝制天花板、包柱和铝板幕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517500)
联系电话:0762-8832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金霸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东源分公司新增210万平方米铝制天花板、包柱和铝板幕墙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州金霸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东源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东源县仙塘镇蝴蝶岭工业城04-03地块 |
环评机构 | 广东联应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金霸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东源分公司拟在现有厂房(位于东源县仙塘镇蝴蝶岭工业区)进行扩建,设计新增年产210万平方米铝制天花板、包柱和铝板幕墙生产线,新增表面处理面积约30万平方米(增加夜班以满足扩产需求)。项目扩建后全厂年产240万平方米铝制天花板、包柱和铝板幕墙,表面处理面积约6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人民币,新增员工50人,食宿依托现有食堂、宿舍。每天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表面前处理、喷涂工序实行2班制),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较严者后,纳入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工艺用水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喷粉粉尘,固化、干燥和燃烧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放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 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要求;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 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者;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固体废物排放和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