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九竺科技“以竹代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517500)
联系电话:0762-8832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九竺科技“以竹代粮”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九竺竹粮生物科技(东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蝴蝶岭工业园创新路45号1栋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九竺竹粮生物科技(东源)有限公司拟在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蝴蝶岭工业园创新路45号1栋(N23°49′36.080″,E114°47′50.284″)建设九竺科技“以竹代粮”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地面积4500m2,建筑面积5500m2,建成后年产5万吨竹饲料,年工作300天,1天2班,每班8小时,员工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较严者后,纳入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竹粉制备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引入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混合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烘干包装产生的颗粒物、臭气经“旋风+脉冲除尘器+除臭喷淋+除雾器+UV光解”装置处理后引入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发酵工艺采用密闭车间控制臭气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固体废物排放和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6年2月11日